学术报告厅是学院举行重要会议、学术报告、专题讲座等重要活动的场所。为规范学术报告厅的日常管理,更好地发挥报告厅的作用,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,现对学术报告厅的使用暂作如下规定:
一、报告厅使用原则
(一)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院举行的工作会议、大型学术讲座等重大活动,二级院部的讲座及相关文化活动等原则上不允许使用,校外单位活动原则上不允许使用。
(二)会场规模为400人,为避免资源浪费和保证会场安全,与会人数少于200人或多于400人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安排。
(三)严格按申请程序,办理相关申请手续,学院办公室一般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,特殊情况由学院办公室统筹调整。
二、报告厅使用流程
(一)使用单位需至少提前两天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,填写《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》并盖章。申请表可在学院办公室网站上下载,按要求填写后报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批。
(二)各单位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,须在预约使用日至少前一天通知学院办公室。
(三)使用结束后,申请单位应及时通知报告厅管理人员,由报告厅管理人员检查学术报告厅后,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去。
三、报告厅使用要求
(一)没有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和盖章的申请单为无效申请,不予受理。学术报告厅使用期间申请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组织,确保安全有序。
(二)已经审批的活动如遇学院重要会议和活动使用,须服从学院统筹安排。
(三)校外单位自愿按每半天不少于1500元向学院捐资后使用报告厅的,由学院办公室初步审核后请示学院主管或主要领导审批。有关资费收取管理工作由学院财务处负责,学院所获捐资列入学院办公室专项经费,用于报告厅日常维护、使用和管理。
(四)学术报告厅内的多媒体设备必须由学院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操作,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多媒体设备。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,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不得使用双面胶、胶带、图钉、钉书针、钉子等对桌面、墙面和地面装饰层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。
(五)各单位在使用报告厅的过程中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,自觉维持环境卫生,保证设备安全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、拆卸室内设施和悬挂、张贴标语或其它宣传品。
(六)会议或活动开始前30分钟报告厅开门,同时开放音响及其他设备,整个会议或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。
(七)使用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清理会场,应尽快打扫卫生,恢复至备用状态,并向管理人员验收交接。因使用单位的原因造成器材、设施损坏或丢失,使用单位要照价赔偿。
(八)会议期间要注意防火安全。严禁在报告厅内私拉电线,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,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,否则由申请使用单位负一切责任。
(九)不遵守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,学院将不再受理其使用申请。
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.doc